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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首例在考场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6人被批捕

来源: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4-03-23 16:26:50

  警方查实:2011年7月,嫌疑犯刘某与嫌疑犯付某各出资金5万元在武汉市洪山区注册了湖北省某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付某为法人代表。同年10月,二人策划、商定在“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采用的方式盗出试卷,寻找“枪手”做出答案,然后通过无线电设备将答案发送给考生的方式来进行舞弊,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同年11月,刘某在网络上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了“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湖南地区考生报考名单”,并通过电线名愿意购买答案的考生,要求每名考生各出5000至9800元不等“包过”。同年12月,付某在武汉市某科技公司购置了5套信号发射器、200套接收器。

  付某、刘某通过嫌疑犯彭某介绍安排了嫌疑犯田某、张某(在逃)作为考生在湘潭某高校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由田某、张某进入考场后用微型相机拍摄试卷,并找机会将试题相片传出考场。付某、刘某承诺付给二人各5000元报酬。

  同时,嫌疑犯请人调试好作弊用的无线电设备,设置无线电频段,在考试时由嫌疑犯谭某为购买答案的考生发送答案。为在湘潭某高校找好发射点,彭某联系了嫌疑犯申某,由申某负责找到湘潭某高校学生宿舍寝室作为发射点并放置了发射器。

  2012年1月7日上午8时30分,田某、张某分别进入湘潭某高校考点两个考场参加“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考试中,田某趁监考老师不备,拿出微型照相机对试卷进行拍摄。尔后,田某以上厕所为由离开考室,按照付某安排将微型照相机内存卡扔出厕所窗外。

  付某拿到内存卡后,立即到网吧将33张试卷照片通过“QQ”发送给事先安排好的“枪手”(网名“博海堂”,在逃),由其做出答案。然后,付某再通过“QQ”将答案发送给了彭某、谭某。二人收到答案后,分别在事先设好的发射点通过无线发射器将答案发送给了所“招收购买答案”的考生。

  当日下午3时,付某还通过QQ聊天的方式获取了“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试题答案”。然后,谭某、彭某以同样的方式,将答案发送给购买答案的考生。